□本報記者胡新橋
  □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
  今天上午,湖北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3年度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問責追責情況,並公開曝光10起典型案例,該省共有352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問責追責,其中包括25名廳級幹部。
  根據通報,2013年度,湖北省本級對53名領導幹部2010年至2012年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2個市、16個縣市區、19個省直部門和單位。
  湖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張依濤介紹說,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的調查處理,該省共有352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問責追責,其中:廳級幹部25人,處級幹部154人(含18名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科級及以下幹部173人;有264人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處理,7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0人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還公開曝光了10起典型案例。《法制日報》記者註意到,這些典型案例大多涉及土地或基建項目。
  這10起典型案例分別是:黃石市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科學不規範,招商引進一企業4年多所收繳利稅僅占向其獎勵資金的3.4%、對“磁湖新天地”項目指定承包經營、多個政府投資項目未公開進行招投標而是採取直接指定或邀標方式確定承接方;
  武漢市新洲區多次向民營企業違規出借財政資金、以低於招拍掛價格向房地產企業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
  丹江口市住建局對15個項目少收、免收、緩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違規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擅自調增部分項目建築容積率;
  宜昌市長陽縣部分基本建設項目違規採用直接發包、邀請招標的形式確定承接方,部分項目被違規分包轉包和被個體包工頭借用資質承攬;
  石首市在未經充分評估測算投資和回報的情況下,簽訂3個項目30年特許經營權,並違背BOT協議向投資商撥付財政資金,此外還數次向民營企業違規出借財政資金,有部分本金和占用費逾期未收回;
  荊門市京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以會務費、更換密碼設備、招商引資等名義向縣直單位收費,用於彌補辦公經費不足;
  黃岡市黃州火車站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後未按期運營,沒有發揮投資效益,開發區化工園區投產企業產生的污水沒能經過污水處理廠二次處理直接排放,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恩施州鶴峰縣在出讓“容陽半島”等國有土地使用權中,違規實行定向掛牌或協議轉讓,擅自調增容積率;
  湖北省商標協會無依據收取省內21家企業商標專項資金;省消費者委員會在開展消費者滿意企業、滿意產品評比活動中,未報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向獲得稱號的企業收費;
  湖北美術學院在藏龍島校區建設中,超規模建設、超計劃投資未報批,多個建設項目未實行公開招投標,直接向無資質企業發包工程項目,違規指定材料供應商,且財務收支管理混亂。
  本報武漢9月12日電
  (原標題:湖北352名幹部因經濟責任被問責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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