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產限購政策取消之後,關於限貸政策的鬆動再度成為熱門話題,國內幾大行紛紛表態“認房又認貸”的信貸政策短期內不會有調整。值得關註的是,福建省近日出台的房產新規中對“認房”和“認貸”雙雙降低標準,不僅將首次改善房納入首套房範圍,還清貸款的也算做首貸,“認房又認貸”的信貸政策恐將終結。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馬祚波
  福建新政
  “首改房”算“首套” 貸款結清算“首貸”
  所謂“認房又認貸”,指的是金融機構在向買房人發放住房貸款時的資格認定標準,“認房”是指購房者的房產記錄,無論當下有幾套房產,只要有購房記錄都無法享受首套房的貸款優惠;“認貸”是指金融機構會查詢買房人此前有無貸款記錄,有過記錄再次貸款的話,也無法按照首套房辦理。在2010年5月由國家住建部、央行和銀監會共同出台的《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已經明確規定二套房貸款必須“認房又認貸”。
  然而,近日福建省出台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將“認房又認貸”的標準打破了。新政明確規定“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按首貸認定,金融機構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規定的低限執行。”
  南京多位房產界人士指出,此舉其實是在“認貸”上開了口子,而且銀行是否認同也要打上問號。“償清貸款後,再次貸款算首套還是二套,完全應該由銀行來認定,政府部門應該只有建議權”,江蘇省房協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李智表示,因為貸款記錄只有金融機構才能查詢到,認定原則也應由金融機構制定,政府部門規定“認貸”標準有點越俎代庖。此外,也有專家認為應該由銀行和地方政府結合當地情況拿出合理的房貸政策。
  更令人意外的是,在“認房”的原則上,福建新規有了更大突破:“購房人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繼承房、徵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首次購買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即首改房),包括增加住房面積、增加電梯功能、優化地段等級、購買學區房等”,“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
  李智認為,如此規定就意味著大量房產將被納入“首改房”的範疇,而“首改房”又屬於“首套房”,只要貸款還清,統統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貸款優惠,政策力度之大聞所未聞。
  新華視點
  避免“誤傷”剛需 大行建議調整房貸政策
  22日,有媒體報道,央行召集各大行開會透露了放鬆房貸的想法,四大行或將放鬆首套房認定。消息一齣就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註。截至記者發稿,央行還未回應此事,但多家商業銀行對此事有所表態。
  建行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住房信貸政策的出發點是支持自住、抑制投資投機,具體執行時應從實際出發,考慮合理需求。
  工行表示,正密切關註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和相關政策的調整,並將及時做好相關信貸政策的銜接,不斷完善相應的金融服務。
  “現在房貸政策主要是針對前幾年房價持續高漲,泡沫不斷的情況,帶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目前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係已經發生明顯變化,庫存增多,需求存在,但因為各種限制措施難以充分釋放。如果繼續維持原有政策是不合適的,需要順應市場變化,進行合理的調整。
  據農行的內部人士透露,“對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總行不會採取一刀切的方式,可能會從地方上試點。”
  對此,專家認為,房地產市場區域性本身很強,不同地方的市場有分化,讓銀行和地方政府結合當地情況,採取合理的放貸政策是正確的。“近幾年來我國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比較複雜,對房貸的逐步鬆綁應該是回歸到正常狀態,支持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人群,對部分群眾是利好。”
  “住房消費是居民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可以拉動很多相關產業的發展。”連平認為,房貸政策鬆綁著眼於惠民生,住房需求與民生息息相關,同時有助於調結構,促消費。據新華社  (原標題:放鬆限貸,福建救市力度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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