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3月27日電(記者徐海濤)曾因“當著警察面殺害超市少女”而引起廣泛關註的凶犯沈祥濤,日前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經蚌埠市檢察院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沈祥濤不能正確處理個人感情,求愛不成即產生殺人歹念,處心積慮置被害人死地,為此精心策劃,製造條件,準備工具,犯罪動機特別卑劣,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其歸案後能主動交代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但犯罪情節特別惡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8月,安徽蚌埠市懷遠縣馬城鎮一超市發生一起命案,並因兩名警察未能有效制止持刀歹徒行凶引發廣泛質疑。辦案機關查明,行凶者沈祥濤系河南省虞城縣人,之前與同在江蘇常熟某公司工作的胡某發展為戀愛關係,後此事遭到胡某父母反對,胡某與沈祥濤斷絕關係,返回家鄉安徽。
  沈祥濤對此心有不甘,來到胡某的老家安徽蚌埠市馬城鎮,在鎮上被人毆打,其懷疑是胡某家人指使。加上胡某更換了聯繫方式,沈祥濤產生報複心理,多次揚言要殺胡某。
  2013年8月18日,沈祥濤在一超市向在此工作的胡某追問兩人斷絕關係的理由,未獲理睬。因他人報警,沈祥濤發現警車後離開超市,待警察離開後又返回。在與胡某理論期間,沈祥濤發現警察再次進入超市,遂迅速上前扼住胡某的脖子,將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並不顧警察的警告和阻止,連續持刀刺向胡某,致其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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